贵阳市革除城乡亡故居民四项根本殡葬效劳费的优惠行动,将在全市规模掩盖施行,凡户籍在贵阳市的城乡亡故居民,以及经公安部门确定的无名遗体,遗体接运费、单间停放费、火化费、骨灰存放费四项根本殡葬效劳项目均由政府财务悉数“埋单”。
城乡亡故居民
革除四项殡葬费
据悉,为减轻丧属经济担负,贵阳市于2011年首先在花溪区、小河区、清镇市、修文县、开阳县、息烽县6个行政区域内展开了城乡亡故居民革除殡葬根本效劳费试点。2012年,在云岩区、南明区、乌当区、白云区、金阳新区展开革除城乡低收入集体、要点优抚目标殡葬根本效劳费作业的基础上,免费为城乡亡故居民提供根本殡葬效劳,这些惠民殡葬办法有用减轻了大众凶事担负。
依据施行方案,殡葬根本效劳费革除的目标为:户籍在贵阳市的城乡亡故居民以及经公安部门确定的无名遗体。暂住人口及外来人员暂不归入革除殡葬根本效劳费的规模。革除项目为四项由政府定价的根本殡葬效劳项目:遗体接运费、单间停放费、火化费、骨灰存放费。
依照省物价局《关于规范贵阳市景云山殡仪馆殡仪效劳收费项目规范的告诉》规则,每具遗体的四项根本效劳费合计742元,其间遗体接运(含抬尸)430元(接运车辆为一般型测算);单间停放费40元;火化费200元(装灰和装灰袋、一般炉火化);骨灰存放费72元(一般格位存放一年内)。
但凡属贵阳市户籍的城乡亡故居民在殡葬中,将革除上述根本殡葬效劳费合计742元,超出以上四项根本殡葬效劳规范,挑选其它殡葬效劳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。
殡葬费革除手续
在殡仪馆处理
据介绍,为便利和效劳丧者家族处理革除手续,革除殡葬根本效劳费能够直接在贵阳市所辖的殡仪馆处理。
具体程序为:
1、丧属在处理亡故居民遗体火化时,凭亡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、逝世证明在殡仪馆效劳窗口处理应革除的殡葬根本效劳费。正常逝世的由医院或亡故居民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逝世证明,非正常逝世的由市、区(市、县)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逝世证明。
2、因病或其他原因在外地逝世的本地亡故居民,其家族凭逝世地殡仪馆火化证明、亡故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区(市、县)民政局审批后,到户籍所在地的殡仪馆或贵阳市殡仪效劳中心(原贵阳景云山殡仪馆)核报根本殡葬效劳费用。
3、无名遗体由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并出具逝世证明,告诉殡仪馆接运遗体,派人处理遗体火化手续。由火化无名遗体的殡仪馆与无名遗体发现所在地的区(市、县)民政部门结算费用。